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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子出租十年家电家具失踪

排油烟机电灯泡等都不见了

房子出租十年家电家具失踪    今年80岁的郑老太太怎么也想不到,自己交给红梅房屋经纪有限公司打理的65平方米房屋,在解除合同后,原来的10余件家电和家具不见踪影!“这些老家什跟随自己几十年了。 ”昨天,郑老太拿出10年前签订的《房屋租赁代理合同》讲述了事情经过。

记者探访:房子里连排油烟机都被卸走了

9时许,记者来到位于中山区安阳街22号楼郑老太的家里。只见白发苍苍的老人站在地中央,嘴里不停地说,“这哪是租房子?简直是‘打劫’! ”

这是一套三室一厅的老房子,在西南角的主卧室中,除了一个老式大衣柜、一张电脑桌和挂在墙上的空调外,其余家具均不见踪影。望着空空如也的房屋,老人眼中有泪。她从档案袋中拿出泛黄的2004年8月20日签订的合同文本,上面记录的物品有:海尔空调、海尔热水器、冰箱、彩电、微波炉、洗衣机、电饭锅、小沙发等。“就连房屋中的电灯泡,也被拿走了! ”郑老太气愤地说,除了空调、衣柜和电脑桌外,其余东西均不知所终。最可气的是,他们连煤气灶、排油烟机,甚至马桶盖都不放过。

老人讲述:房客太扰民 无奈决定收回房子

2001年,老人退休回家养老。因为老伴离世早,女儿在上海工作,她便于当年投奔至女儿家中。老人说,2004年8月,她回到大连,与位于三八广场附近的红梅房屋经纪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代理合同,合同中写明所有家电家具,由经纪公司交付老人房屋租金。

去年年底,郑老太接到中山区桂林街派出所的电话说,安阳街22号房屋中的房客晚上吵闹,扰民非常厉害,希望她能处理一下。接到电话后,郑老太太给房屋经纪公司打电话,要求解决一下。后来她又接到邻居电话,说房客影响他们的休息。这回老太太决定今年8月20日合同到期后,收回房子。

8月17日,郑老太乘坐飞机回至大连,找到房屋经纪公司,要求终止合同,让房客在20日合同到期后搬出这里。起初这家房屋经纪公司不同意,老人来到派出所要求帮忙调解,无奈这家房屋经纪公司调走房客,将房屋腾出来。老人和中介就赔偿产生分歧

8月21日,郑老太来到安阳街准备进行房屋交接时,房屋里的景象让老人惊出一身冷汗。

老人算了笔细账:当年在租房前,老人置办这些家电,总共花费8340元,按照这些年折旧,这些家电连同家具应当值3700元。老人向房屋经纪公司索赔,该公司让她向这些房客索赔。“我的房屋是交给你们公司打理的,合同是跟你们签的。 ”郑老太说没有理由自己去找房客。最终,老人将赔偿金额从3700元降至2000元,但没有得到房屋经纪公司响应。

记者找到这家房屋经纪公司。公司一位女经纪人表示,郑老太家里的家电和家具,在使用过程中坏了,房客便把它们扔掉了。记者问:“这些家电即使坏了,也应该保存下来,交给房主。 ”这位经纪人表示,经过他们的协调,房客说只能赔偿老人300元。

老人在接受采访中说,这些家具是她用了几十年的家什,对于她来说更多的是感情和纪念价值。在房屋交接后,她本打算把这些家具交给在沈阳的妹妹代为保管,没承想这些家具却没了。

截至发稿前,记者了解到郑老太太当天上午已向桂林街派出所报案。桂林街派出所已经积极联系房屋经纪公司进行调解,在赔偿问题上双方各持己见。据了解,今天派出所将再次进行双方调解。老人表示,如果调解不成,她将向法院起诉,为自己讨回公道。

律师说法

房屋经纪公司应该做出赔偿

针对这种情况,郑老太究竟应当向谁主张权利?对此,记者采访了北京大成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茹馨。她说,老人在与房屋经纪公司签订了《租赁代理合同》后,合同中标明的物品,理应由房屋经纪公司代为保管好。老人应向这家房屋经纪公司主张自己的权利。如果这家房屋经纪公司不予理会,老人可以向法院起诉,要求其赔偿,主张自己的权利。